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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個案諮詢」

實施計畫

107學年度課程推動工作

課程與教學輔導組-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

「個案諮詢」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:

107學年度課程推動工作「課程與教學輔導組」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

貳、目的:

一、傳達教育政策並適時反映個案縣市推行政策之困境。

二、提升個案縣市輔導團員課程設計及教學輔導諮詢的能力。

三、協助改善個案縣市綜合活動輔導團團務運作。

四、提供諮詢並輔導個案縣市輔導團執行精進計畫。

參、辦理單位:

一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國教署。

二、承辦單位: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

群。

肆、參加人員: (請縣市教育處核予出席人員公假派代出席)

一、個案縣市綜合活動輔導團輔導員及輔導團相關行政人員

二、教育部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成員或教育部長官

三、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團員

伍、實施方式:

一、以多次持續性個案諮詢服務方式,協助個案縣市綜合活動輔導團運作健全。

二、可由縣市輔導團主動提出或由輔導群主動規劃。

三、每年至多不超過兩個縣市為原則,並於該年度長期、定時的關懷與提供資源與協助。

四、行前應蒐集縣市相關資料(必要時先以問卷聯繫取得相關訊息或需協助項目),並研擬與

提供必要之資源。

五、由本輔導群委員參酌縣市情境脈絡、問題、輔導員現況,共同研擬可能之協助方式與

服務內涵。

陸、服務內涵可包括:

(一)增進輔導員到校諮詢技巧:協助縣市輔導員增進到校輔導諮詢知能,輔導群委員可部分安排參與到校諮詢行程,實地觀察、示範與指導輔導員精進到校諮詢技巧。

(二)增進輔導團組織動力:協助縣市輔導團帶領學習社群,利用活動帶領與專業對話,增進

團員間工作情感與默契。

(三)建立組織運作與分工模式:帶領研討,協助建立縣市輔導團運作可行機制與組織分工

模式,協助該縣市輔導團落實精進教學之推動與輔導。

(四)增進輔導員專業知能:課程與教學、多元評量、共備及觀議課等專業能力。

柒、預期效益

增進縣市綜合活動輔導團運作績效,協助提升輔導團功能。